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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揭露是法治化的,而不是非理性的。
[18] 领导人的这个表态是非常好的,但其中也透露了如下事实:(1)市委领导人如果要干预个案,他是可以干预的;(2)有人问我的态度,表明有些案子会有人主动请示,而且请示者显然是可以公检法三家一把抓、把案子处理结果最终定下来的人;(3)既然按法外规则不能或不敢不请示,那么,即使上边一句话也不说,请示者也会主动揣摩上意,对上边所关心的具体案件做迎合型的处置。师朱明勇先生是被告樊奇杭辩护律,但整个的死刑复核过程他都没有得到介入机会,以致其当事人樊奇杭被执行了死刑也没人通知他这位辩护律师。
任何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都知道,打黑与黑打是两个内容截然不同的概念,没必要刻意混淆两者的内容,尤其没有必要只要一有人批评黑打,就立马以打黑有正当性或打黑取得了辉煌业绩来应对和遮掩,似乎只要打黑有正当性就可以黑打,似乎只要是打黑,违宪违法甚至犯罪都无所谓。案件涉及的所有法律问题说了个遍,就是没有一个说清楚了的,直接就是一场混战。公权力机构一旦被系统地动员起来危害法律秩序和公民权利,其危害程度和持久性,往往是无可估量的,十年文革及其后果,就是公权力机构持久和大规模地破坏法律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的显著例证。我确信这些情况仅仅只是重庆黑打冰山之一角。他问我吊了没有,我说吊了几天的。
但尽管如此,我觉得这里表达如下几点意见还是必要的:(1)个案确实应该完全由司法机关去依法办,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地方党委及其领导人可以左右个案的审判;(2)由政法委或什么领导小组对案件未审先定的做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中共党员的角度看归根结底违反本党的章程;(3)法院院长、检察长和公安局长变相合署办公,对案件搞未审宪定,也违反宪法和法律,从中共党员的角度看归根结底也违反本党的章程。同样,为从舆论、道德上先搞臭特定被追诉人,公共机构多家合谋编造李庄关于 够黑,人傻,钱多,速来和嫖娼之类虚构故事,甚至出尔反尔诱骗李庄认罪,李庄快刑满有罗织罪证构陷李庄。其实从重庆这次的起诉,已经可以看出专案组的两大问题,这个专案组已经四分五裂。
特别是江、张、贺几位国内顶级的法律大家的参与,对法庭的审判的严谨性,起了重要的影响。检察院的去掉合同诈骗罪名、三天就送到法院、如此粗糙地审证举证、法院的匆忙休庭和检察的匆忙撤诉,无不证明,重庆高层对李庄案真相和定罪可能性,其实是不了解的。这次撤诉内幕,作为司法机密,不可能被透露。记者能够用法律条文指导报道,用法治观念去进行表达。
明显是一种全国性的舆论安排。(4月23日,周六) 进入专题: 李庄案 。
因为他们的任务,就是要找个借口把李庄再判掉,不让他出来,完成交办的任务。如果严格依法审理,李庄案百分之百无罪。第一、李庄案确实是一个强权蹂躏法律的构陷案件,根本无法对李庄定罪。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良知的法官。
同时也向学者、律师显示,辩护律师必须取证。本不想回应,但是结合药家鑫案的一些网民狂欢,这体现了当然中国公民的一种对法治建设的重大误解,盲目地迷信网络舆论对司法的作用,对建设一个理性的法治国家仍然是非常有害的。中国要依法治国,要落实民主选举的政治,落实司法控制国家,这些人都是基础。这些人有一个重要特点,都是近二十年来,中国进行法学院教育、普法宣传后,有了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人。
一个国家的司法,不但要有科学严谨的成文法,更需要有道德高尚训练有素的司法官,才能够真正实现法的公正实施。但是官方媒介全部失声。
李庄案成了国内外普遍理性地进行观察分析的大案。试述如下:一、高层权力的干预,很多自认为很了解中国司法运作内幕的资深评论员持此观点。
四是斯伟江律师查到的徐汇法院驳回股权资格的判决。网民能够穷追法律源头,发议论时能够互相探讨、争辩。李案撤后这一天中,媒介报道的舆情有各种研判,对撤诉原因作了各种分析。说明了他们工作作风的不扎实,过于联合办案而天然相信了公安取证的真实性和正当性。那些要求律师保护自己不要取证的观点,应当抛弃了。他保证了法律公平正义的实现。
这次的社会舆论,基本上集中在网络传播上。也可以说,是社会精英层次的人,当然这里说的精英是相对而言。
只要是公正的法庭,他们就都无法绕开这样扎实的证据,而进行强行误判这些人是国家法治大厦的基础。
公开化是法治社会的一大特征。同时,检察院也是在完成一个交办的任务,公安烧好了菜,他急于原样端到法院的桌上,让法院赶快吃,他们只审查了三天就起诉到法院了。
只要是公正的法庭,他们就都无法绕开这样扎实的证据,而进行强行误判。律师已经能够独立判断,不会人云亦云。任何网民、大牌律师都救不了他。明显是一种全国性的舆论安排。
史上最豪华的法律顾问团出场,江、张、贺重量级的法学家、法律家声援,重庆方面不得不有所顾忌,所以撤诉了。这种揭露是法治化的,而不是非理性的。
我们顾问团这次都是应邀自愿地、免费地对李庄案进行顾问和关注。他们还会补充侦查后再起诉。
再不是网民情绪化的渲泄。重庆方如果一意孤行,我们顾问团在二审中还会发出更为响亮的声音,更会产生世界性影响。
一是徐丽军2005年向其他律师(法律工作者)陈述讨回债款的录音。上述的八个方面,无一不体现了中国法治基础的基本形成。这就是公开审判的巨大作用。法学家能够深层剖析,宏观展示。
李案撤后这一天中,媒介报道的舆情有各种研判,对撤诉原因作了各种分析。党的十八大以后,不论是什么样背景的政治家登台亮相,这一点都已经无法不顾及。
尽管这次社会舆论进行了极大的关注,但是可以看出,所有的舆论的主导者,是律师披露的真相和证据。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极先进的信息工具的时代,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更多的物质基础。
如果严格依法审理,李庄案百分之百无罪。随着两位律师对控方证据的质证,辩方的出证,发表辩护意见,特别是我公布了斯伟江、杨学林律师的扎实详尽的辩护词后,整个社会知道了真相,而且对这些真相的解读和理解,是按照中国现在已经生效的法律。
Copyright (c) 2018-现在 XML地图html地图 All Rights Reserved. 5、由于属正当防卫,虽然造成两死一伤的后果,但夏俊峰的行为几乎没有社会危害性。SMS接码-实卡接码平台 企业网站源码 pbootcms教程 八戒站长 空间域名 海纳吧 三合一建站 多城市分站1